周律師為張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辯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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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張某某參加好友生日聚會,喝了一瓶白酒,醉酒之后與服務員發生口角,服務員報警,警察來了之后與警察發生沖突,拳擊警察致警察腦震蕩,后張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其父委托周仲生律師作為其涉嫌妨害公務罪辯護律師。
【辯護思路】本案有現場視頻,證據確實充分,再加之張某某以前有襲警前科,因此辯護主要是從酌定情節來進行。據我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如果沒有十分的把握,整體無罪辯護要慎重,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對抗過于激烈,對于最后的判決不利。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看似過于平淡,但往往有利于爭取好的判決結果。需要注意的是,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也要在整個證據中找到依據,如果沒有依據的發表意見對于判決的結果往往不利。我綜合權衡比較后,發表了以下幾點意見,給張某某爭取了好的結果。公訴機關量刑建議是4至5個月,我個人的意見是4個月以下,最后判決三個半月。
【律師視點】襲警是違法犯罪行為,今年有多起因為襲警被警察擊斃的報道。張某某因為生活在蘇州,整體上有比較圓融的環境,襲警時警察是用噴辣椒水的方式將其制服,如果警察也向其他某些地方一樣,一槍將其擊斃或重度殘疾,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對于警察的執法必須配合,否則不僅有刑事責任風險,甚至有重度殘疾甚至生命危險。
張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辯護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成員:
江蘇諧達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張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為其一審辯護人。我在接受指派以后認真查閱了本案卷宗、多次會見詢問被告人并對案件進行了詳細地了解。現我結合本案的證據材料以及今天的庭審發表如下辯護意見,懇請法庭予以采納。
首先對于公訴機關指控本案被告人張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的定性沒有異議,但是辯護人認為張某某存在如下從輕處罰情節。
1、被告人自愿認罪,愿意適用普通程序簡易審。被告人張純樑認罪態度很好。
2、 被告人張某某悔罪表現明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決心很大。辯護人在會見被告人時,被告人多次表示深感后悔。多次講到由于自己醉酒給飯店,給處警民警、給家庭帶來的傷害深感抱歉,一再表示不再沾酒,徹底戒酒
3、 被告人張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
被告人張某某由于醉酒,所以對案發當時的情形難以記憶起來,但是在看到視頻后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詳見證據第1頁案發報告)
4、 被告人張某某此次犯罪系偶犯,主觀惡性相對較小。被告人某某在平時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此次純屬醉酒以后發生的偶然事件。
5、 被告人張某某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以及惡劣社會影響。因此,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
尊敬的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成員。鑒于本案被告人具有積極認罪、悔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此次犯罪系偶犯,情節輕微等情節以及被告人張某某父母已經年邁,家庭困難等情況,懇請法庭能夠對被告人張某某從輕處罰,。
辯護人: